第三章 程氏程牧阳(3)
问着问着,就觉得额头冰凉。
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,却完全不同。
晃了晃,复又收了回去。
最多深入水下五米,肯定是漆黑一片。
“程程的曾外祖父,可是当时上海有名的银行家,取了个外国女人,所以啊,你看他的眼睛那么漂亮。他小时候啊,白瓷一样的皮肤,黑色的头发软软的卷在耳朵下边,可像个西洋的布娃娃了。”
程牧阳就在其中坐着,戴着墨镜和黑色渔夫帽,右手捏着个非常眼熟的银质小酒瓶,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。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几个人身上,更突显他的皮肤白,他听到车声的时候,摘下了墨镜,向这里看过来。
程牧阳一字一句重复当年的对话。
“想要说什么。”他问她。
青菜和腊肉的香气,混着饭的味道,很农家。
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,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,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,相同的样貌,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,却连挽髻的方式,都毫无分别。
“……”
“看,看,小姑娘还是笑起来好看,”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,“你不笑的时候也好看,可惜眼角是扬起来的,有些吓人。还是这样好,弯弯的,像个——”
南北略一皱眉,很快又舒展开。
并非是问句,而是随口的自语。
“中国的布娃娃,对伐?”南北学着她们的话,开了个玩笑。
这幢私有房产本就是临着湖,车开出去后就始终沿着湖边开,一路风情一路景。最后停靠的地方反倒没什么人,只有一艘快艇,几个人坐在上边笑著闲聊。
“东南西北的南,东南西北的北。姓氏很特别,名字也很特别,听一次就会记住。”
她忍俊不禁。
离得太近了,她看着他的眼睛,不知道如何反应。沉默了会儿,终于扯起个微笑:“你不觉得,你认识过的我,和我记忆中的你,都完全是假的吗?”
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,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,程程,程程,不就是那个冯程程。《上海滩》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?她记得读书时,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,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,扮演黑社会老大。
“差不多,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。”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,电话还没有挂断,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?不管是谁,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,断了连线:“还不睡?”
她听了会儿,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:“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,你都能听懂?”
刚才走出了三两步,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。南北回头,他说:“北北,我记性始终不错,这里,”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,用两根手指,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,“一直记得你。”
“学过一段时间,”南北看了眼平静无波的湖面,有些意外,“你要潜这里?”
这样的距离,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。
“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?”
西洋布娃娃?
她洗完澡出来,正是黎明时,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,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。她诧异看他,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,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,难道他住在这里?
她再次哑口无言。
他嘴角一动,像在笑:“南北?”
如此的时长,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。
所有人都笑著看南北。
南北看见天亮了,倒也不想再睡,索性就走过去,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。
“南北?”他笑一笑,清水似地。
只有他仍旧坐在哪里,背靠着金属的栏杆,继续看她:“我记得你说过,你会潜水?”
这话,倒真是把她当自家人了。
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,似乎,不算近亲结婚?
南北走近了,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来。
他看见她出来,示意她不用管自己,回房去休息。
他笑起来:“如果我告诉你,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,你会不会觉得,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?”
中越边境的被外人传说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,和中俄边境与俄罗斯黑帮抗衡的程家人,在两位老人的眼里,竟然都成了柜台里的精致洋娃娃。
由于过于梦幻,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。
会潜水的人都知道,那些海岛之所以受欢迎,就是因为海水的光线折射极好,无论珊瑚或海鱼,都清晰可见,还能看到水中浮动的透明海洋生物。可除了考古的人,谁会潜到湖底?她看着远处的湖面,能见度很差。
他说完,站起来,开始穿戴潜水服和专业器材。
“我一直住在这间房,已经习惯了。”
她说了句抱歉。
“她也是我表姐。”
“好吧,”她低声说着,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,“记性还真不错。”
现在想来,他还真是会伪装。
她和两位老人家正说得开心,那个和程牧阳形影不离的男孩子就走进庭院,比了个手势。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著起身:“程程让人来接你了。”
那时候的程牧,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,说话总是慢条斯理,有时候心不在焉,有时候又认真的不行,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,在图书馆睡着了,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。
印象最深的就是,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,用来塑造角色形象。折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,还有程牧阳,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。
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,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,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,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。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,已经接近五点,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。
“嗯?”
看起来是青菜和腊肉炒出来的,闻起来味道很奇怪。她拿着筷子,琢磨着会是什么味道,迟迟没有吃。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来:“囡囡快些吃,很好吃,程程小时候很喜欢的,这叫‘菜饭’。”她点点头,扒拉了一口,味道不错。
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,从不避讳。
两个老人家同时颔首:“说起来,还真是像。”
依照程牧阳的安排,她和他会在这里住两三天,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结束后,再一同出海。她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,走到楼下看到两个老阿姨坐在庭院里,低声闲聊着,她礼貌地隔着玻璃点头招呼,其中一个老阿姨打开玻璃门,把她带到庭院里。
因为说的慢,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。
程牧阳说完这话,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,忽然就伸出一只手。
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,如果程牧阳不说,她还真的注意不到。
“不是什么好东西,旧时候都是乡下人吃的。但程程很奇怪,特别爱吃这些最家常的,他喜欢的,总要都让你尝尝,”白旗袍的阿姨说话声音更细些,普通话也不是非常好,“这次时间很急,下次来我教你怎么做,以后程程去俄罗斯那种地方,就随时能吃到了。”
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,只有她和程牧阳,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,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,四个人进了庭院。
两个老阿姨边笑眯眯看着她吃,边用普通话夹杂着地方话,给她说起过去的事。
他在用俄语讲电话,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,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。
她刚才说过自己会潜水,总不能把程牧阳的好心当面拒绝,只得走过去,在他的帮忙下穿上潜水服,边穿还不忘追问:“这水下有多深?是不是抗压的潜水服?保温吗?”
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,弹舌音很清透,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,过了很久,才会继续说几句。
“那我换客房?”
另外那个端来了一碗饭。
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,而是用地方语言,在叫他“程程”。
南北站起来,男孩子又做了个手势,老阿姨马上心领神会,让南北去屋子里换身轻便的短衣短裤。南北依言去房间里换了衣服出去,男孩子就站在路边替她开了车门,她想要问他什么话,男孩子直接龇牙笑笑,摇头,指了指自己的嘴巴,又摇摇头。
他站起来:“在比利时,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,刚才在路上,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,这样想着,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?”
就在南北关上房门时,露台上睡觉的大男孩悄悄探出头,张望了程牧阳一眼,乐不可支。
南北想解释,可又想想,反正也没有什么机会见到,误会就误会了。
别看现在烈日当头,下去说不定是刺骨冰寒。
她懂了他的意思。
幸好他也只是这么说着,最后还是松开手放她去睡觉。
南北忍不住笑起来。
“我带你去看一些好景色,”他倒是没否认,“可能是你以前从没见过的。”
她太明白这酒瓶里的酒精含量,闻都不闻:“算了。”
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,比起西语,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。可以慵懒,可以单纯,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。
程牧阳用小酒瓶轻敲了敲她的额头:“问题宝宝,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勤学好问?”说完,扭开瓶盖,把瓶口递到了她嘴边:“你可以喝口酒,壮壮胆色。”